瑞安“1261”模式,催生执行“蝶变”

发布时间:2024-11-25 07:02:55 来源: sp20241125

原标题:瑞安“1261”模式,催生执行“蝶变”

  瑞安法院执行实施团队上门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

  近年来,为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员分类定岗、案件繁简分流、流程分段管理、事务集约处置、节点闭环管控为机制导向,创新推出“一个中心统筹,两大团队主导实施,六大模块集约,一个平台赋能”的“1261”案件全周期闭环式分段集约执行模式,取得良好效果。自2023年至今年1月,该院执行标的额平均到位率上升至57.49%,执行到位13.16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9.94%。

  ■变单兵作战为全链出击

  全盘推进执行“一体化”

  “让我苦恼了两年的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真的没想到,太感谢法院了!”近日,收到执行款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杨某连连感叹。

  2023年9月,杨某就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向瑞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11万余元。考虑到该案为涉民生案件,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刻启动执行绿色通道,指挥协调立案、查控团队迅速跟进,第一时间发起线上查控;执行法官立即前往现场走访调查,并由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通过数字化平台远程在线指挥调度……“线上+线下”合力,使该案不到一天时间全部执行完毕。

  “1261”模式中的“1”,是指一个执行指挥中心。该院积极探索执行指挥中心在决策分析、指挥调度、质效管控等方面的中枢统筹职能,通过细化工作规程、建强管理团队等途径,逐步形成了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主导,纵向管理初执、终本团队,横向统筹案件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办理、实施行为监督的全新工作格局。

  “要做到全局性管控,关键在于加大前端执行力度、加快中端督促进度、加深末端复盘密度,运筹指挥中心,执行千里之外。”瑞安法院执行局局长陈金春说道。

  在执行指挥中心运作下,该院统筹前端调度执行力量,不定期开展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增强执行威慑力。2023年以来,该院累计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10次,执行到位8016.6万余元。在执行中端,指挥中心持续性发力,定期通报弱项指标,指定专员每日监测个案流程节点录入、集约事务办理进度,对进度滞后、亮起红灯的环节予以提醒督办。2023年以来,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累计组织召开质效分析会议14次,发布各类工作提醒60余次。对于末端的“回溯复盘”,指挥中心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随机抽选终本、终结执行案件进行交叉检查,并围绕执行常见问题举办“执行·开讲了”业务课堂,通过研学互动、以案促管方式,提升整体办案水平。

  “通过做强执行指挥中心这一中枢统筹平台,精准引导前端、中端、末端同向发力,不仅形成了有效的工作闭环,还推动了执行工作由碎片化向集约化转变。”瑞安法院副院长马庆可说道。

  ■变制约不足为环环相扣

  全面落实监督“制度化”

  分段集约既是团队间的相互协作,也是权力间的相互制衡,为解决传统的执行模式中内部监督制约不足问题,瑞安法院严格区分执行核心事务和辅助性事务,并在模块组建、流程设置上做足文章,着力推动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

  “1261”模式中的“2”,是指根据首执案件和终本恢复事项分设初执、终本续管两大执行实施团队。初执实施团队集中精力办理首执案件,案件终本后的恢复事项由终本续管团队负责办理,但首执案件的终本报结需由终本续管团队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执行措施已穷尽。

  “设立终本续管团队,彻底改变了以往人人手里都有陈年旧案的情况,加速终本去库存。”在执行战线上干了二十多年,陈金春对这一团队的定位非常明确,就是推进终本案件规范化管理,负责终本前置审查以及终本后续管理工作。2022年以来,该院累计消化终本案件2980件,无一案件存在违规终本情形。

  作为执行权核心事务的案款分配环节,廉政风险相对较高。为了解决案款发放不规范、不及时等痛点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该院将其中事务性工作进行剥离。由案款分配团队集中处理3名以上债权人案款分配事务,包括拟制分配方案、提交合议庭讨论、向当事人送达等。执行实施团队负责具体案款出账审批。针对分配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研究讨论,确保案款分配标准统一、公正规范。2023年该院平均案款发放天数为7.98天,同比下降26.72%。

  为明晰岗位职责,理顺工作流程,该院出台《关于深化执行分段集约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通过“总则+流程图+备忘录+实施细则”形式逐步健全完善以法官为中心,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在新的监督制约机制之下,执行案件的办理更加透明可视化,从源头上遏制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

  “分段不是分责。分段集约改革,我们还要优先考虑如何防止推诿扯皮,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马庆可介绍,“‘1261’分段集约模式中,各集约团队就集约事务向经办人负责,经办人就全案对当事人负总责,责任清晰明了。”

  ■变一人包案为分段集约

  全力促进办案“精细化”

  “传统‘一人包案’并不意味着‘包解决’,作为案件体量大的法院,‘包案’往往导致执行干警忙于应付,精力分散。因此我们做了些改良,区分执行权核心事务与辅助性事务,建立辅助事务分流机制,不仅在团队内部进行改革,而且探索将腾空、评拍等辅助性事务适当外包专业社会力量,实现执行精细化和社会化。”陈金春介绍。

  “1261”模式中的“6”,代表立案、查控、腾房、评拍、分配、归档等六个事务模块。案件立案后先由查控团队集中查控,并根据网络查控、关联案件检索结果进行繁简分流,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做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避免繁简案件混杂引发的选择性执行问题。执行期间,执行实施团队可向各集约模块发出执行指令,各事务组负责办理和节点信息反馈录入,执行指挥中心实时监测督促落实,从而形成闭环管理。

  “法院腾退队伍有声势,有气魄,真正为民办实事!”日前,申请执行人王某拿到一笔20万元款项,他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道。在腾房的压力下,该案被执行人筹齐款项,主动将案款汇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上。

  在不动产腾空方面,执行员“不愿腾、不敢腾、不会腾”现象一直较为普遍,房产久拖未处置问题也一度成为执行信访“重灾区”。2022年,该院将不动产腾空事务进行集约,吸纳骨干执行力量成立“小明强腾执行工作室”,将腾空事务进行外包,通过“强腾团队主导+保安公司辅助”模式,提升强制执行震慑力,逐步形成当事人自行腾空、主动履行的良好社会氛围。自2022年1月成立以来,该团队已累计完成腾空事务797件,其中强制腾空仅54件,当事人主动履行242件,当事人自行腾空或缴纳腾空保证金430件。

  “通过‘集约+外包’,我们初步解决了房屋腾退的难题,做到‘先腾后卖’。两年来,关于反映不动产未及时处置的执行信访一件都没发生。”陈金春说道。

  “1261”模式所带来的执行分段化、模块集约化,不仅打破了原有“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实现从“一人包案到底”向“多人办一案”的转变,减轻执行干警的办案压力,而且能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使各个团队能够轻装上阵,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分内事”,有力促进办案的集约化、精细化,提升执行质效,瑞安法院平均执行时间指数排名温州基层法院第1位。

  ■变传统管案为数智赋能

  全心推动服务“便民化”

  “1261”模式中的后面那个“1”,是指一个智慧执行系统,严格监控案件各流程节点,以数字化手段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藩篱。

  为了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瑞安法院着力深化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的融合,推动召开府院联席专题会议,紧盯“查物找人”“信用修复”等执行难点堵点问题,出台执行“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协同瑞安市资规局等26家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权属调查、解封登记、信息归集等10余项协助执行高频事项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链服务”。

  与此同时,为更深入查询被执行人的理财账户情况、交易流水信息,该院联合银保监会,召集辖区内29家银行,推进银行查控“一件事”改革,实现法院与银行机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让查人找物更加便捷、细致。

  “本以为‘法拍房’办证手续会很麻烦,没想到只用跑一趟就全部解决了。”近日,买受人李女士点赞瑞安法院线上办理模式。

  2023年10月,李女士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成功竞拍一套房产,并缴纳了全部拍卖款。该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引导她线上申请不动产司法处置转移登记。在线完成税费缴纳后,李女士当天就拿到了不动产权电子证书。

  这是该院依托数字化手段推动服务“便民化”的生动实践,通过“数字赋能、信息共享、系统集成、协同联动、整体智治”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有效破解了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财产变现、跨部门联动等方面难题的一个缩影。

  “‘切实解决执行难’,不仅需要集约化,更需要数字化。”陈金春告诉记者,依托智慧执行2.0系统,该院嵌入事务集约接口,将腾空、评拍、分配、归档四大集约事务统一纳入,事务发起、流转、接收、办结均在线操作,真正实现“1261”模式全过程办案无纸化,让群众享受到更为便利优质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依托‘1261’执行模式,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快办案节奏、提升办案效率,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马庆可表示。(余建华 通讯员 芮 萱)

(责编:温璐、马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