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干外卖骑手却掉进“租车陷阱”

发布时间:2024-12-31 02:54:52 来源: sp20241231

  口头称收益高租车免费 一旦退租收取高额违约金

  想干外卖骑手却掉进“租车陷阱”

  “你好,我们在招快递员,有无经验均可,18至50岁,会骑车会导航无案底,多劳多得,日结工资300元,不压工资,平台可直接提现,工作地点可就近安排。”

  4月7日,安徽合肥人赵安(化名)在某招聘平台找工作时收到这样一条信息。抱着试试的态度,他去参加了面试,结果发现说好的快递员成了外卖员。想到薪资还不错,赵安便欣然接受了。

  中介得知他没有电动车后,又“贴心”地推荐了一家租车公司。车辆租赁合同显示,“一期12个月,一个月起租,随时可退”。签了合同后,公司要求赵安在××平台下单,方可领取车辆。

  但上班第一天赵安就发现不对劲——根本不像公司宣传的“单多到爆”,跑了一天只赚了几十元,这样下去连电动车租金都赚不到,并且要多加钱才能接单。

  意识到自己被坑后,赵安想退车重新找工作,却被告知必须赔偿一个月租金599元,对方还拿出了合同。他这才注意到,合同里有此规定,即使租车只骑行一天也要按一个月计费。当初签合同时,因对方搪塞催促,他也没仔细看。无奈之下,赵安只能付599元让对方从后台取消订单。

  求职外卖骑手时,中介推荐的租车平台靠谱吗?《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年轻骑手掉进“租车陷阱”,这种模式大多是为了赚取违约金,有些情况或涉“套路贷”,令骑手陷入网贷困境。

  称收益高租车免费

  实则有费用退租难

  今年4月,20岁的吕翔和23岁的杨纪磊相约去江苏苏州打工,他们在某招聘平台上看到一条招聘外卖骑手的广告:急需外卖员,新人福利好,单量大提成高,首月新人补贴2000元,租房补助500元,交通补助500元,免费提供电动车和住宿。

  既有免费用车和住宿,薪资待遇也不错,首月只是各种补贴就有3000元,两人很快被吸引,一起前往苏州虎丘区某大厦进行骑手面试,并分别于4月4日和6日通过线下租车公司和线上××租车平台签订了电动车租赁协议。正当他们对未来满怀憧憬时,却在未赚到一分钱的情况下背负了8000多元的债务。

  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吕翔告诉记者:“在面试的时候,中介问我有没有电动车,我说我们兄弟刚从外地来肯定没有,对方表示只要签一个租赁合同,就能免费提供电动车。我拿到合同后,看到上面写着起租期3个月,便问他为什么免费用车还要至少租3个月。对方表示没有关系,电动车不用可以随时退。”

  “合同内容我还没细看,对方就连忙催促我签字按手印,还拿着我的手机打开支付软件,一通操作直接在××租车平台上租了一辆电动车,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入职了。”吕翔说,他问过中介,如果我不做的话电动车要怎么还,对方称找个地方停好就行,会有人去收的。

  因为天气原因,那两天吕翔没有跑单,休息的时候他越想越不对劲,打开支付软件发现,他和杨纪磊都被绑定了12期的分期付款,每个月需要支付699元。不仅如此,租的电动车也有问题,仪表盘显示速度是每小时24公里,实际上速度达到每小时40多公里。

  “我们找到车行负责人,他说电动车都是按月起租的,如果退租就需要支付699元。我寻思着我们坚持一个月起码可以免租金,结果对方表示合同写的是必须在30天内干满27天,并且跑满1000单才能退租,否则只能一直租或者支付剩余租期金额的违约金。这些内容虽然合同中有,签订的时候却根本没让我们看过。”吕翔说。

  “最后我们报了警,经过调解,我给了车行800元,我兄弟给了1250元。”吕翔说。

  截至5月7日,记者检索发现,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对××租的投诉达478条,对其他租车平台的投诉也有上百条,上述招聘平台有关租电动车的投诉有208条。同时据公开信息和记者调查发现,仅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有数百名年轻人陷入“租车陷阱”。

  实际上,如果租满12期,一年的租金完全可以买一辆新的电动车,为何那么多年轻人选择通过中介租车?

  接受记者采访的租车人表示,一方面是刚开始工作,一下子拿出大几千元有压力,另一方面对方基本上都会以随时退车、租车免费、住宿免费等噱头吸引人去租车。

  某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想成为骑手,站点报名和线上注册都是可以的,平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收费,任何“收费”形式都是非官方委托的中介行为。骑手报名成功后,会有站长与骑手取得联系,询问是否有电动车,以及自有电动车是否符合国标,包括车型、电池等,并告知骑手跑单车辆必备条件。

  “如果骑手没有电动车,站点也会零门槛办理入职,并帮助骑手推荐合规车行租赁电动车。站点和车行并不存在合作关系,平台对站点有明确要求,推荐的车行不能高于市场价向骑手租赁电动车,从中获利。”上述工作人员说。

  4月25日,记者通过招聘社交群联系上一位自称做北京市某外卖站点直招的赵经理,对方表示他和站点长期合作,电动车可以先用后付,“达到一定送单量后车子免费,租满3个月后电动车就归你”。当天记者将赵经理电话和名字向该外卖平台求证,平台明确表示此人并非平台或站点工作人员,站长也表示从未听过此人。

  记者注意到,有些租车合同上会打着官方旗号,明确写着“公司车行与外卖站点长期合作,优惠政策多多”,比如送满多少单之后免租金、可以“以租代购”、能够接到更多外卖单等,一些不知内情或者社会阅历不深的年轻人容易被骗从而落入“租车陷阱”。

  租车合同暗藏陷阱

  缺乏证据维权不易

  “正常跑单,8000元月薪不用愁;努力跑单,12000元月薪赚到手;全力跑单,17000元高薪震亲友。补贴多福利好,经验不限学历不限,提供住宿,提供电瓶车。”

  今年3月,在某招聘平台刷到这一信息后,人在福建厦门准备找份工作的19岁青年汤远强立马填写了个人资料。很快就有中介和他联系,次日就带着他来到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前山路某配送站点面试。“和站点工作人员聊过后,我感觉待遇还不错,就准备做骑手,但跑外卖需要好点的电动车,我没有,这时候中介就说,可以帮我找合适的租车公司,价格要比自己找低很多,出于信任我就让他帮忙。”汤远强回忆说。

  “电动车拿到手后,我发现有明显的改装痕迹,经过了解我得知如果被交警查到他们不会提供证件帮你拿回车辆,还会继续问你要租金。于是我就想马上退还车辆,没想到对方却让我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汤远强说。

  据了解,租车流程一般是先和租车行线下签订合同,然后在网上租车平台下单,再去租车行取车,租车行为租车平台入驻商家。

  汤远强给记者展示的材料中有两份合同,一份是线下他和福建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电动自行车租赁协议及补充确认书,另一份则是和线上某租车平台的租车合同。在补充确认书上写着“合同总租期十二个月,起租期两个月,两个月内不许退车,如果提前退车需要补齐两个月租金”,租赁协议上则规定“如提前解除合同,不管是否领取车辆或领取多久,都要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剩余未支付租金”。线上租车合同只写明了租期,没有其他规定。

  “现在再看合同真的是越看越不对劲,合同里只写了租电动车但没写型号,租方不承担一点责任,就算不交付车辆,承租方还要正常付押金。结果就是他们让我要么交两个月租金给我取消订单,要么就不给我退租直到我付完12个月租金。没办法,我只能交了1200元。”汤远强说,“签合同的时候其实我注意到了租期和退租问题,但他们说合同必须这么写,但实际上想退随时退,不会有什么违约金。后来我还了解到,如果车在租用期间坏了,必须去租车行修,维修费是平常的两三倍。”

  感觉被骗,汤远强选择报警,警方建议以经济纠纷为由提起诉讼。

  “租车公司约定发生纠纷在他们所在地法院起诉,还要求一旦发生纠纷所有诉讼费用均由租车人承担。公司所在地可能跨市或者跨省,很少有人会为了一两千元花费那么多时间精力。”汤远强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人应聘外卖骑手发现问题后,都会选择报警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但因为签订了纸质合同,而对商家不利的内容都是商家口头表示的,缺乏证据支持,因此维权困难重重。有商家也抓住这一情况,甚至反过来起诉骑手,有些人赔了一两个月的租金解除了订单,还有人不得不还12个月租金因此负债上万元借网贷还款。

  据公开报道,重庆市的彭先生想跑外卖但没有电动车,对方提出可以用“以租代购”的方式提供车辆。随后,招聘公司的工作人员带他到车行看车。据车行的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车的总价为4180元,分期购车的话,每期近500元,分12期还完,总共还将近6000元。且车行不提供电池,需要另外租电池。

  当天签完合同后彭先生就觉得上当受骗了,找到车行但车行不给退。一气之下,他把车低价卖掉,在××租平台上的还款也一次没还。

  此后彭先生不断接到催账短信或电话,他被起诉到法院,法院支持了平台要求彭先生支付租金的请求。

  招聘平台加强审核

  求职者谨慎签合同

  某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运力需求大、人员紧缺时,合作商站点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骑手招聘,包括社交平台、委托签约第三方机构、招聘软件等渠道。但平台对于合作商有明确严格的招聘管理规范,招聘软件上的相关账号会有官方认证标签,该标签面向求职者展示。

  但记者发现,目前很多没有经过认证、可能存在问题的外卖招聘信息大量出现在招聘软件上。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雷雨告诉记者,求职者在招聘平台遭遇虚假招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向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企业主张侵权损失。这时候权利受到侵犯的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平台采取必要措施,如果招聘平台不作为,则应该对求职者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招聘平台对于虚假信息进行了编辑等主动网络传播行为,则应该对求职者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采访多位落入“租车陷阱”的受害人发现,他们大多数最后都或多或少赔偿了违约金——因为签了相关合同,不利的地方在合同上没有展示,维权起来十分困难。

  对此,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业务研究会委员刘伟说,实践中若书面合同与口头约定不一致,一般以书面合同为准。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合同相关条款。若书面合同载明的内容与对方口头承诺的内容不一致,建议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相关条款。

  “如果想要租车跑外卖,签订合同时,至少应注意以下问题:想通过合同与对方建立哪种法律关系,比如单纯的租赁关系,一般约定租赁物、租金数额与交付方式、租期等。不同法律关系的建立下合同双方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不同的。注意租金、期限、违约金等数额的约定,防止面临每期租金数额看起来很低,但经过整个期限后总额却远超租赁物价值的风险。”刘伟说。

  对于市场上存在的“租车陷阱”,该如何进行治理?

  刘伟说,治理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应当揭露该行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社会关注和警惕。招聘平台要建立对发布相关信息的主体进行严格审核的机制,减少此类事件发生。同时,对企业的合规性要进行不定期的排查和整改,执法部门应当针对外卖租车中产生的乱象,深入调研,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

  雷雨建议,租车人要有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书时务必审慎,“多想想如果签了这份合同后我违约了,将付出怎样的违约成本,自己是否能够承担?”(法治日报 记者 张守坤) 【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