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0:47:10 来源: sp202412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的具体举措和重要抓手;面向广大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和融入城市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其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和创业创新。这些重要表述,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技能要素的重要支撑。
农民工是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群体。202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562万人,同比增加311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40.3%。这一群体广泛分布于制造、建筑、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作为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群体技能单一、难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等问题也日渐暴露。
当前,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的新旧转换,对产业工人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广大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不仅事关高质量发展成效和共同富裕成色,也是提升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
做好公共服务。相关部门需精确摸排农民工培训意愿,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职业培训、技工院校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农民工工作、失业保险、劳动监察等机构要在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注重政策措施的衔接融合,形成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合力,通过信息推送、集中宣讲、送策入村入企等多种方式,提高农民工对就业趋势、培训政策、课程内容等信息的获得能力,促进农民工与培训项目的精准对接。
提升培训供给。推进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对接,打造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阶梯式供给体系,延长农民工培训就业服务链条。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培训中心,支持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整合资源、产教融合,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培训。联合建设校企合作共同体、公共实训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创新创业基地。通过“规范标准、资源共享、服务互换”等形式,增进不同行业、企业和培训机构的联动集群效应。
落实补贴政策。落实农民工免费培训、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贴和企业以工代训政策。将个体工商户用工以及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建立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动态调整机制,扩展职业技能评价和技能提升补贴的覆盖范围,对取得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特种作业操作等证书的参训人员,依据区域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落实相关补贴。
创新培训模式。建立健全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机制和评价体系,开发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课程资源。根据新经济业态平台化、灵活化特点调整农民工培训模式,强化零工市场即时快招服务,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便捷化、扁平化、实用化的短期技能培训,增强其与岗位的适配度。
(责编:方经纶、陈键)